吉林省建筑业协会市政工程专委会成立于2020年6月,与吉林省市政工程协会合署办公。本专委会是由吉林省从事市政工程建设、施工、养护、管理等单位以及相关的设备、生产性企事业单位、相关经济组织组成的。
本专委会的宗旨:遵守国家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政策规定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;遵守社会道德风尚;为会员服务,反映会员的愿望,维护会员合法权益,促进联系;协助政府主管部门进行行业管理,规范行业行为;发挥政府与企业单位间联系的桥梁纽带作用,促进市政建设与管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。
本专委会的业务范围:
(一) 协助政府推行市政建设与管理行业相关政策和组织实施、落实相关法律法规,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会员的愿望和要求,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事项;
(二) 根据业务主管单位要求,参与或组织开展有关市政工程发展、改革以及与本行业利益相关的决策论证,参与或组织制订有关市政工程技术标准、质量规范和服务标准;
(三) 总结、交流和推广市政行业在科研、施工、设备、技术安全、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和成果;
(四) 研究、介绍市政行业动态和经验,促进会员单位和省内相关机构、组织开展交流与合作;
(五) 开展市政行业基础资料的收集、统计和管理的调查研究,为政府制定市政建设与管理事业的方针、政策、法规等提供依据;
(六) 组织开展市政工程建设、施工、养护、管理等方面的学习培训,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技能水平;
(七) 结合市政行业发展要求和会员愿望,组织开展市政工程建设、施工、养护、管理等方面的技术攻关、咨询服务以及新技术、新材料、新工艺、新设备、新产品的推广应用等活动;
(八)依法建立协会网站,编辑出版协会刊物、资料,组织开展有利于本行业的其他活动;
(九)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,调解会员纠纷;
(十)承办政府主管部门、社会团体和会员委托的有关事项;
(十一)接受中国市政协会的业务指导,积极组织参加全国性市政工程建设、管理的各类活动;
(十二)兴办符合本会宗旨的经济实体和其它社会服务事业,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。